
德國
德意志聯邦共和國(德語: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,英文:Germany Republic,通稱「德國」
是位於歐洲中部的議會制和聯邦制國家,由16個邦組成,首都柏林。
德國陸上與法國、瑞士、奧地利、捷克、波蘭、丹麥、荷蘭、比利時、盧森堡共九個國家接壤,是歐洲鄰國最多的國家。
德國在1871年普法戰爭中第一次形成統一的國家。德國是第一次世界大戰和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發動國和戰敗國
二戰後,德國在1949年被美蘇英法四強分割為東德和西德兩部分 。
1989年東歐民主運動蜂起,包括東德在內的各國共產黨政權紛紛垮台;在四強同意下,1990年東德和西德終於達成兩德統一。
德國是歐洲聯盟的創始會員國之一,也是聯合國、北大西洋公約組織、八國集團的成員國和歐洲四大經濟體之一
是當今世界強國之一。德國是世界第四大經濟體(按GDP計算)、世界第二大商品出口國和第三大商品進口國
德國同時在科學技術的多個領域中處於世界領先地位。[5]德國人口超過8200萬,是現今歐盟成員國中人口最多的一個。
相關參閱:http://zh.wikipedia.org/zh-tw/%E5%BE%B7%E5%9B%BD
簽証申請:
因為我是要騎單車旅行
所以申請最長停留天數九十天的旅遊簽証
效期上衡量我要跨越中國、蒙古、俄羅斯的天數
所以我請求簽証官,將我的效期延後至 八月一日 才生效
期限為六個月效期,實際九十天停留天數
四月二十三日當天早上我領完蒙古簽証時
又馬不停蹄的騎到民生東路上的德國在台代表處
那天還下著雨

在書寫申請書時,突然聽到旁邊來辨証的人說
德國最新規定:凡是第一次申辨德國商務簽証的人,都一律給三個月效期、30天停留天數
這讓我有一點小擔心,怕辨不到九十天的簽証
事實上也還好
可能我之前有寫信給代表處的人員說明此次旅程的計劃
所以簽証取得上問題不大

重要是:準備的文件必需齊 全
申請書、相片、財力證明、身份證正反影本、邀請函、旅程計劃書
邀請函方面我請我的贊助商幫忙提出
另外…就是職業欄我寫「旅遊作家」(我能寫我是國際流浪漢嗎…哈哈,不務正業五年)
他們要我提出相關證明
我只好將我之前寫的文章和投稿的文件影印下來
幸好一切都可以
繳交簽証費用:2540元
拿了一張憑條
三天後來拿簽証

辨完之後我又坐車南下台中
等到二十六號再度北上拿簽証
但坐車北上時,時間過晚,簽証處已經休息中
所以只好隔天二十七號再去拿簽証
真巧…二十七號也是下著雨
希望是遇水則發
噹噹噹…熱騰騰的德國申根簽証出爐了
就剩最後俄羅斯簽証辨好後
就要遠行了…

商務或旅遊簽證須知(總停留天數以90天為限)
本簽證一般以申根簽證發行之,可通行於所有申根國家
﹝德國、瑞士,奧地利、比利時、丹麥、芬蘭、法國、希臘、冰島、義大利、盧森堡、荷蘭、挪威、葡萄牙、瑞典、瑞士、西班牙、愛沙尼亞、拉脫維亞、立陶宛、波蘭、捷克共和國、斯洛伐克、匈牙利、斯洛維尼亞及馬爾他﹞。
簽證效期為自發證日起六個月內90天總停留天數,並可多次進出。
申根簽證申請請向主要目的國在台辦事處提出。若同時造訪不同申根國家且停留天數相同時,
請向第一個申根入境國在台辦事處提出簽證申請。
一、必備文件:
- 護照:經持照人本人簽名,其效期至少為簽證效期另加三個月以上。
- 申請表:以德文或英文詳實填寫,並經申請者本人簽名。
- 二吋近照二張(照片需相同),一張黏貼於表格上,另一張背面填妥申請人英文姓名拼音及身分證號碼後浮貼於表格上。
*照片需為三個月內之2吋光面、脫帽、五官清晰(瀏海不得過長、不可著黑色高領)、正面半身之彩色證件照,背景須為白色,不接受戴墨鏡照片、合成照片或快照。亦不接受畢業或學士照,不符合規定者, 恕不受理。◦
- 填寫簽證申請聲明。
- 身份證或外僑居留證 ( ARC ) 之影本。
- 目的如為商務,請出具公司保證信:以公司信箋出具。
- 目的如為觀光訪友,請出具財力保證:如銀行存款簿影本,或另備由在德國之親友所申請之擔保聲明書(Verpflichtungserklärung 居住法第六十六至六十八條 )之正影本 可積極影響簽證之核發。(如果您出示由德國親友出具英或德文之邀請函,信函上需註明邀請人願依照居住法第66-68條之規定負擔申請者在德停留期間的所有費用,並且須在信函上簽名。連同邀請人之護照以及德國居留簽證之影本一併附上。)
- 家長同意書: 十八歲以下之申請者需家長或監護人簽署同意書,並附身份證及戶籍謄本或其他監護權證明影本。
- 非中華民國國籍者,須加附英文旅遊醫療險保險證明之正影本,且保險內容需涵蓋回程交通費用,最低保險額度須有歐元30,000。
* 德國在台協會保留核發簽證的權力,必要時有權要求提供其他相關證明文件。
二、申請手續:
受理時間:星期一至星期五;上午8:00~11:30。
可授權第三者代為申請,如旅行社。
一般處理時間:一個工作天。
三、費用:
60歐元,請以新臺幣支付。簽證申請未獲核準或撤件時,一律不退費。
四、其他注意事項:
1. 申請表格請向本處免費索取或直接從網路上下載。
2. 簽證組專線:(02) 2518-4088 或是 (02) 2501-6188 分機 304。
而且自 二○一○年六月一日 開始
只接受線上填寫申根簽證申請表格
線上填寫申根簽證申請表格 (Online-Antrag Schengen Visum) 即日起,簽證申請者可利用家用電腦點選下列連結填寫簽證申請表格。
完整詳細填寫完畢後,請將表格列出並攜帶至德國在台協會辦理。 申請表格下方之電腦條碼,將有利簽證受理人員快速擷取簽證申請者資料,有效減短受理您簽證申請的時間。
相關參閱:http://www.taipei.diplo.de/Vertretung/taipei/zh-tw/01/Visabestimmungen/Visa_20types/visit_20and_20business_20visa_20for_2090_20days.html




